公告(孙浩东、罗亮与广州市聚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炬辉裁决公告)
广州市聚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炬辉:
本委于2025年8月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孙浩东、罗亮与第一被申请人广州市聚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第二被申请人苏炬辉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5〕2101-2102号),该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于2025年10月20日对该案作出如下裁决:一、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孙浩东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2833.17元;二、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第一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罗亮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7492.13元;三、准许申请人孙浩东撤回第四项仲裁请求;四、准许申请人罗亮撤回第四项仲裁请求;五、驳回两位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该案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方不服该仲裁裁决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威尼斯人app芳村大道中688号202
联 系 人:王婧如、靳亚文
联系电话:020-81377712
威尼斯人app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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