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广州市丹鸿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全城财税管理有限公司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公示
广州市丹鸿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广州全城财税管理有限公司为我区登记在册的代理记账机构,未按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二)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要求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完成2024年度“(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二)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等有关材料的报送。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的规定,我局于8月27日依法送达《整改通知书》。根据《整改通知书》要求,上述两家公司应在送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截至目前,上述两家公司在我局文书送达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对2025年未进行年度备案的情况进行整改。
鉴于广州市丹鸿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广州全城财税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改正的行为,已经违反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将广州市丹鸿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广州全城财税管理有限公司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
广州市威尼斯人app区财政局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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