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叶裕芳与广州市怡旗风商贸有限公司裁决公告)
广州市怡旗风商贸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6月16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叶裕芳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加班费、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穗荔劳人仲案〔2025〕1734号),该案现已审理终结,本委于2025年8月12日对该案作出如下裁决:一、自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4年7月25日至7月28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86.65元;二、自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4年7月工资差额643.68元;三、自本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28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210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威尼斯人app芳村大道中688号202室
联 系 人:陈美霞、张倩怡
联系电话:020-81377007
威尼斯人app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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