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5〕51 号)及区卫生健康局提供的分配计划和绩效目标,现转下达 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370.91万元,具体资金用途、金额、科目和管理要求等详见附件 1、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央资金下达后,请回收前期下达的区级经费(回收金额详见附件4)。因中央第一批基本公共项目(穗财保〔2025〕16 号)下达时,将慢阻肺项目13.46万元列为新增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此次上级文件调整为原12项,本次对慢阻肺项目进行调整,调整及回收详见附件4。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在数字财政系统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数字财政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请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四、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附件 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和财政部将加强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考核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五、请及时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区财政部门在数字财政系统中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
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保〔2025〕51 号).PDF
威尼斯人app 财政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