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金花街道金花直街86、90号与居心里3号、7号门前之间的围墙,经调查,该围墙建设时间为2008年-2009年间,且建设时未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违反了《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属违法建(构)筑。经我街综合行政执法队调查取证,尚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个人,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并依法及时处理,本机关现发布公告如下:
1.持合法手续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5年9月14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机关陈述、申辨,接受调查。
2.无合法手续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5年9月14日前自行拆除该违法建(构)筑。
请涉事单位或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金花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地址:和安西28号之一,电话:81072432)主张权利,依法接受调查。公告期限届满,未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辨也未自行拆除的,视为无主违法建(构)筑,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威尼斯人app 金花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14日
附图: